二级学院资料室管理规程
一、二级学院资料室是学院图书馆的分支机构。学院图书馆对二级学院资料室给予业务上帮助指导。
二、二级学院资料室管理员由各二级学院配置,报学院图书馆备案。
三、学院图书馆根据实际财力,原则上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图书经费,用于二级学院资料室的文献资料建设。
四、二级学院资料室配备的文献资料,原则上图书馆统一采购。二级学院根据图书馆提供的书目及有关信息,填写采购书目清单,经二级学院领导签字后,送交图书馆采编部。图书馆根据规定程序安排采购,各二级学院应予配合。
五、二级学院资料室的所有图书,均需到图书馆采编部办理验收、登记、入帐等手续,并做好图书的分类、编目、交接等工作。拒绝盗版图书入馆(室)。
六、二级学院资料室所购图书经费报销时,发票要由二级学院资料室管理员、二级学院领导、图书馆采编部主任和图书馆领导签字后,再由二级学院资料室管理员到学院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。二级学院资料室图书经费以不超出预算经费为度。
七、二级学院资料室的图书要及时上架,并做好资料室开放,图书借阅、保管、磨损图书的修补等工作,为全校师生服务。管理员每年对图书资料进行一次清点,并把清点结果报给学院图书馆。要做好图书的清单的保管和交接工作,并做到账物相符。
八、二级学院资料室要注意环境整洁,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蛀、防潮等工作。每年都要按程序做好损耗图书的清理,并按财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做好损耗单填报、审批和注销等有关工作。
九、无论是图书馆统一安排的经费,还是二级学院自行投入的经费,采购的二级学院资料室的图书资料,均属于学院图书馆财产,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,损坏、遗失须按图书馆有关规定赔偿。